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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訶止観卷第四(下)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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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訶止観

摩訶止觀卷第四(下)

 隋天台智者大師説
 門人灌頂記
第三閑居靜處者。雖具衣食住處云何。
若随自意觸處可安。三種三昧必須好處。
好處有三。一深山遠谷。二頭陀抖〓。三蘭若伽藍。
若深山遠谷途路艱險。永絶人蹤誰相惱亂。
恣意禪觀念念在道。毀誉不起是處最勝。
二頭陀抖〓。極近三里交往亦疏覺策煩惱。
是處爲次。三蘭若伽藍閑靜之寺。獨處一房不干事物。
閉門靜坐正諦思惟。是處爲下。
若離三處餘則不可。白衣斎邑此招過来恥。
市邊鬧寺復非所宜。安身入道必須選擇。
慎勿率爾。若得好處不須數移(云云)。
觀心處者。諦理是也。中道之法幽遠深邃。
七種方便絶跡不到。名之爲深。高廣不動名之爲山。
遠離二邊稱之爲靜。不生不起稱之爲閑。
大品云。若千由旬外起聲聞心者。
此人身雖遠離心不遠離。以〓鬧爲不〓鬧。
非遠離也。雖住城傍不起二乘心。
是名遠離。即上品處也。頭陀處者。
即是出假之觀。此觀與空相鄰。如蘭若與聚落並。
出假之觀安心俗諦。分別藥病抖〓無知。
淨道種智。此次處也。閑寺一房者。
即從假入空觀也。寺本衆鬧居處。而能安靜一室。
假是囂塵能即假而空。當知眞諦亦是處也。
安三諦理是止觀處。實不遁影山林 〓云)。
○第四息諸縁務者。縁務妨禪由来甚矣。
蘭若比丘去喧就靜。云何營造縁務壞蘭若行。
非所應也。縁務有四。一生活。
二人事。三技能。四學問。一生活縁務者。
經紀生方觸途紛糾。得一失一喪道亂心。
若勤營衆事則随自意攝。非今所論。二人事者。
慶弔俯仰低昂造聘。此往彼来来往不絶。
況復衆人交絡擾攘追尋。夫違親離師本求要道。
更結三州還敦五郡。意欲何之。
倒裳索領鑽火求水。非所應也。三技能者。
醫方卜筮泥木彩畫。棋書咒術等是也。
皮文美角膏煎鐸毀。己自害身。況修出世之道而當樹林招鳥腐氣来蠅。
豈不摧折汚辱乎。
四學問者。讀誦經論問答勝負等是也。
領持記憶心勞志倦。言論往復水濁珠昏。
何暇更得修止觀耶。此事尚捨。況前三務(云云)。
觀心生活者。愛是養業之法如水潤種。
因愛有憂因憂有畏。若能斷愛名息生活縁務也。
人事是業也。業生三界往来五道。
以愛潤業處處受生。若無業者愛無所潤。
諸業雖有力不逐不作者。不作故生死則斷。
技術者未得聖道不得修通。虚妄之法障於般若。
般若如虚空無戲論無文字。
若得般若。如得如意珠。但一心修。何遽匆匆用神通爲。
習學者未得無生忍。而修世智辯聰種種分別。
皆是瓦礫草木非眞寶珠。
若能停住水則澄清。下觀琉璃安徐取寶。
能知世間生滅法相。種種行類何物不知。
以一切種智知以佛眼見。欲行大道不應從彼小徑中學也。
○第五善知識者。
是大因縁。所謂化導令得見佛。阿難説知識得道半因縁。
佛言。不應爾。具足全因縁。
知識有三種。一外護。二同行。三教授。若深山絶域無所資待。
不假外護。若修三種三昧應仰勝縁。
夫外護者不簡白黒。但能營理所須。
莫見過。莫觸惱。莫稱歎。莫汎舉而致損壞。
如母養兒。如虎銜子。調和得所。
舊行道人乃能爲耳。是名外護。二同行者。
行随自意及安樂行未必須伴。方等般舟行法決須好伴。
更相策發不眠不散。日有其新切磋琢磨。
同心斉志如乘一船。
互相敬重如視世尊。是名同行。三教授者。
能説般若示道非道。内外方便通塞妨障。
皆能決了。善巧説法示教利喜。轉破人心。
於諸方便自能決了。可得獨行。妨難未諳不宜捨也。
經言。随順善師學得見〓沙佛。
是名教授。觀心知識者。大品云。佛菩薩羅漢是善知識。
六波羅蜜三十七品是善知識。
法性實際是善知識。若佛菩薩等威光覆育即外護也。
六度道品是入道之門。即同行也。
法性實際即是諦理諸佛所師。境能發智。
即教授也。今各具三義。一如佛威神覆護。
即是外護。二諸佛聖人亦脱瓔珞著弊垢衣。
執除糞器和光利物。豈非同行。三諸佛菩薩。
一音演法開發化導。各令得解。即是教授。
此即具三義也。六度道品亦具三義。
助道名護助助道發正道。即是外護。正助合故即是同行。
依此正助不失規矩。通入三解脱門。
即是教授。法性亦具三義。境是所師冥熏密益。
即是外護。境智相應即是同行。
未見理時如盲。諦法顯時如目智用無僻。
經言。修我法者證乃自知。心無實行何用問爲。
即教授也。此則三三合九句。就前爲十二句。
前三次三是事知識。餘六句是理知識。
若將此約三諦者。入空觀時衆聖爲外護。
即空道品爲同行。眞諦爲教授。亦具六事六理。
假中兩觀亦復如是。三諦合有三十六番十八事十八理。
若歴四悉檀。即有衆多知識義也。
若能了此知識法門。善財入法界意則可解。
此等雖同是知識。依華厳云。
有善知識魔。三昧魔。菩提心魔。魔能使人捨善從惡。
又能化人墮二乘地。若然者羅漢之人。
但行眞諦非善知識。若取内祕外現聲聞爲知識者。
菩薩亦作天龍引入實相。
何獨羅漢。此義則通無非知識。今言魔者。
取實羅漢令人至化城者。即非眞善知識。
但是半字知識。行半菩提道損半煩惱。
奪與互明。或知識或魔也。別教若不得意不會中道。
亦是知識魔也。圓教三種方是眞善知識。
三昧菩提心例此可解(云云)。第二呵五欲者。
謂色聲香味觸。十住毘婆沙云。
禁六情如〓狗鹿魚蛇猿鳥。狗樂聚落鹿樂山澤。
魚樂池沼。蛇樂穴居。猿樂深林。鳥樂依空。
六根樂六塵。非是凡夫淺智弱志所能降伏。
唯有智慧堅心正念。乃能降伏。
總喩六根。今私對之。眼貪色色有質像如聚落。
眼如狗也。耳貪聲聲無質像如空澤。
耳如鹿也。鼻貪香如魚也。舌引味如蛇也。
身著觸如猿也。心縁法如鳥也。今除意但明於五塵。
五塵非欲而其中有味。能生行人須欲之心。
故言五欲。譬如陶師人客延請不得就功。
五欲亦爾。常能牽人入諸魔境。
雖具前縁攝心難立。是故須呵。色欲者所謂赤白長短明眸善〓。
素頸翠眉皓齒丹脣。
乃至依報紅黄朱紫諸珍寶物惑動人心。
如禪門中所説。色害尤深令人狂醉。生死根本良由此也。
如難陀爲欲持戒。雖得羅漢習氣尚多。
況復具縛者乎。國王耽荒無度。
不顧宗廟社稷之重。爲欲樂故身入怨國。
此間上代亡國破家多從欲起。赫赫宗周褒〓滅之。
即其事也。經云。衆生貪狼於財色。
坐之不得道。觀經云。色使所使爲恩愛奴。
不得自在。若能知色過患則不爲所欺。
如是呵已。色欲即息。縁想不生。專心入定。
聲欲者即是嬌媚妖詞。婬聲染語。絲竹絃管。
環釧鈴珮等聲也。香欲者。即是鬱〓氛〓。
蘭馨麝氣。芬芳酷烈郁毓之物。及男女身分等香。
味欲者。即是酒肉珍肴。肥痩津膩。
甘甜酸辣。酥油鮮血等也。觸欲者。即是冷暖細滑。
輕重強軟。名衣上服。男女身分等。此五過患者。
色如熱金丸執之則燒。聲如毒塗鼓聞之必死。
香如〓龍氣嗅之則病。味如沸蜜湯舌則爛。
如蜜塗刀舐之則傷。觸如臥師子近之則齧。
此五欲者得之無厭。惡心轉熾如火益薪。
世世爲害劇於怨賊。累劫已来。
常相劫奪摧折色心。今方禪寂復相惱亂。
深知其過貪染休息。事相具如禪門中(云云)。
上代名僧詩云。遠之易爲士近之難爲情。
香味頽高志聲色喪躯齡。○觀心呵五欲者。
如色欲中滋味無量。謂常無常。
我無我。淨不淨。苦樂空有。世第一義皆是滋味。
故大論云。色中無味相凡夫不應著。若謂色是常是見依色。
若色無常。亦常亦無常。
非常非無常。是見皆依色。乃至非如去。
非不如去。非邊非無邊等。是見皆依於色。悉是諍競執謂是實。
戲論破智慧眼。互相是非。
爲色造業。適有此有即有生死。如是觀者増長於欲非是呵欲。
今觀色有無等六十二見。
皆依無明。無明無常生滅不住。速朽之法念念磨滅。
無我無主寂滅涅槃。無明既爾。
從無明生若有若無等。悉皆無常寂滅涅槃。
既無主我。誰實誰虚。終不於色起生死業業謝果亡。
是爲呵色入空而得解脱。
呵色既爾餘四亦然。是名三藏析法呵五欲也。
中論指此云不善滅戲論也。若摩訶衍呵色欲者。
體知諸見皆依無明。無明即空諸見亦即空。
故金剛般若云。須陀〓者名爲入流。
實不入流。不入色聲香味觸故。所以者何。
若有色可析可名入色。色即是空無色可入。
故名不入。既無流可入即無業果。
是名善滅戲論。呵色既爾餘四亦然。復次呵色即空者。
但入色空不能分別種種色相。
云何能度一切衆生。衆生於色起種種計。
即是種種集招種種苦。苦集病多。道滅之藥亦復無量。
若欲化他豈可證空而不觀察。
是故知空非空。從空入假。〓沙佛法悉令通達。
若不如此猶名受入色空。今深呵色空不受不入。
廣分別色。雖復分別但有名字。
名字即空故稱爲假。呵色既爾。
餘四亦然。又呵色二邊。如大品云。色中無味相凡夫不應著。
色中無離相二乘不應離。
破色無明有無等見。是呵其味。破其沈空是呵其離。
若定有味不應有離若定有離不應有味。
味不定故非味。離不定故非離。
不著二邊即是非味非離顯色中道實相。
故釋論云。二乘爲禪故呵色事。
不名波羅蜜。菩薩呵色即見色實相。見色實相即是見禪實相。
故名波羅蜜到色彼岸。
到色彼岸即是見色中道。分別色者即是見色俗。
即色空者是見色眞。如是呵色盡色源底。
成三諦三昧發三種智慧。深呵於色爲止觀方便。
其意在此。呵色既然餘四亦爾。
○第三棄五蓋者。所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。
通稱蓋者。蓋覆纒綿。心神昏闇定慧不發故名爲蓋。
前呵五欲。乃是五根對現在五塵發五識。
今棄五蓋。即是五識轉入意地。
追縁過去逆慮未来五塵等法。爲心内大障。
喩如陶師身中有疾不能執作。
蓋亦如是。爲妨既深加之以棄如翦毒樹如檢偸賊。
不可留也。大品云。離欲及惡法。
離欲者五欲也。如前所呵。惡法者五蓋也。
宜須急棄。此五蓋者。其相云何。貪欲蓋起追念昔時所更五欲。
念淨潔色與眼作對。
憶可愛聲彷彿在耳。思悦意香開結使門。
想於美味甘液流口。憶受諸觸毛豎戰動。
貪如此等麁弊五欲。思想計校心生醉惑忘失正念。
或密作方便更望得之。
若未曾得亦復推尋。或當求覓。心入塵境無有間念。
麁覺蓋禪禪何由獲。是名貪欲蓋相。
瞋恚蓋者。追想是人惱我惱我親稱歎我怨。
三世九惱怨對結恨。心熱氣麁忿怒相續。
百計伺候欲相中害危彼安身恣其毒忿暢情爲快。
如此瞋火燒諸功徳。禪定支林豈得生長。
此即瞋恚蓋相也。睡眠蓋者。
心神昏昏爲睡。六識闇塞四支倚放爲眠。
眠名増心數法。烏闇沈塞密来覆人難可防衞。
五情無識猶如死人。但於片息名爲小死。
若喜眠者眠則滋多。薩遮經云。
若人多睡眠懈怠妨有得。未得者不得已得者退失。
若欲得勝道除睡疑放逸。精進策諸念離惡功徳集。
釋論云。眠爲大闇無所見。
日日欺誑奪人明。亦如臨陣白刃間。
如共毒蛇同室居。如人被縛將去殺。爾時云何安可眠。
眠之妨禪其過最重。是爲睡眠蓋相。
掉悔者。若覺觀偏起屬前蓋攝。
今覺觀等起遍縁諸法。乍縁貪欲又想瞋恚及以邪癡。
炎炎不停卓卓無住。乍起乍伏種種紛紜。
身無趣遊行口無益談笑。是名爲掉。
掉而無悔則不成蓋。以其掉故心地思惟謹慎不節。
云何乃作無益之事。實爲可恥。
心中憂悔懊結繞心則成悔蓋。蓋覆禪定不得開發。
若人懺悔改往自責其心而生憂悔。
若人禪定知過而已。不應想著。
非但悔故而得免脱。當修禪定清淨之法。
那得將悔〓心妨於大事。故云悔已莫復憂。
不應常念著。不應作而作。應作而不作。
即是此意。是名掉悔蓋相也。疑蓋者。此非見諦障理之疑。
乃是障定疑也。疑有三種。
一疑自。二疑師。三疑法。一疑自者。謂我身底下必非道器。
是故疑身。二疑師者。此人身口不稱我懷。
何必能有深禪好慧。師而事之將不誤我。
三疑法者。所受之法何必中理。
三疑猶豫常在懷抱。禪定不發設發永失。
此是疑蓋之相也。五蓋病相如是。棄法云何。
行者當自省察。今我心中何病偏多。若知病者應先治之。
若貪欲蓋重。當用不淨觀棄之。
何以故。向謂五欲爲淨愛著纒綿。
今觀不淨膿嚢涕唾無一可欣。厭惡心生如爲怨逐。
何有智者當樂是耶。故知此觀治貪之藥。
此蓋若去心即得安。若瞋恚蓋多當念慈心滅除恚火。
此火能燒二世功徳。
人不喜見。毒害殘暴禽獸無異。生死怨對累劫不息。
即世微恨後成大怨。今修慈心棄捨此惡。
觀一切人父母親想。悉令得樂。
若不得樂。我當勤心令得安樂。云何於彼而生怨對。
作是觀時瞋心即息。安心入禪。
若睡蓋多者。當勤精進策勵身心。加意防擬思惟法相。
分別選擇善惡之法。勿令睡蓋得入。
又當撰擇善惡之心令生法喜。
心既明淨睡蓋自除。莫以睡眠因縁失二世樂。
徒生徒死無一可獲。如入寶山空手而歸。
深可傷歎。當好制心善巧防御也。
杖鞠貝申脚起星水洗。若掉散者應用數息。
何以故。此蓋甚利。来時不覺于久始知。
今用數息。若數不成。或時中忘即知已去。
覺已更數。數相成就則覺觀被伏。若不治之終身被蓋。
若三疑在懷當作是念。
我身即是大富盲兒。具足無上法身財寶。
煩惱所翳道眼未開。要當修治終不放捨。
又無量劫来習因何定。豈可自疑失時失利。
人身難得怖心難起莫以疑惑而自毀傷。
若疑師者。我今無智。上聖大人皆求其法不取其人。
雪山從鬼請偈。天帝拜畜爲師。
大論云。不以嚢臭而棄其金。慢如高山雨水不停。
卑如江海萬川歸集。我以法故復度敬彼。
普超經云。人人相見莫相平相。
智如如来乃能平人。身子云。我從今去。
不敢復言是人入生死是人入涅槃。即此意也。
常起恭敬三世如来。師即未来諸佛。
云何生疑耶。若疑法者。我法眼未開未別是非。
憑信而已。佛法如海唯信能入。法華云。
諸聲聞等非己智分。以信故入。我之盲瞑復不信受。
更何所歸。長淪永溺不知出要。
和伽利(云云)。優波〓多教弟子上樹(云云)。
若心信法法則染心。猶豫狐疑事同覆器。
問曰。五蓋悉障定不。答。解者不同。或云。無知是正障。
何者。禪是門戸詮次之法。知無知相乖故。
疑眠蓋是也。或言。散動是正障。何者。
定散相乖故。掉悔是也。或言。貪瞋是正障。
何者。禪是柔軟善法。剛柔相乖故。貪瞋是也。
如是等各據不同。今釋不然。五蓋通是障。
而随行者強弱。若人貪欲蓋多。此蓋是正障餘者是傍。
四蓋亦爾。譬如四大通皆是病。
未必倶發随其動者。正能殺人。蓋亦應爾。
先治於強弱者自去。禪定得發(云云)。十住毘婆沙云。
若人放逸者。諸蓋則覆心。生天猶尚難。
何況於得果。若人勤精進則能裂諸蓋。
諸蓋既裂已諸願悉皆得。是名依事法棄蓋也。
問。初禪發時五蓋畢竟盡不。
答。此當分別。何者。離三毒爲四分。貪瞋癡偏發是三分。
不名爲等。三分等起名爲等。
三毒偏起是覺觀而非多。三分等起名覺觀多。
即是第四分也。成論呼此爲刹那心。
刹那心既通縁三毒三毒等起。故知刹那之心。
即是善惡成也。阿毘曇明。此刹那心起。
但是無明無記。善惡未成。何以故。雖通縁三毒不正屬三毒。
既不正屬。那得是善惡。
雖非是惡。三毒因之而起。呼此無記爲因等起。
而不名爲善惡。此二論雖異同是明第四分也。
離此四分爲五蓋貪瞋兩分。是兩蓋開癡分爲睡疑兩蓋。
等分爲掉悔蓋。
若廣開四分。一分則有二萬一千煩惱。四分合有八萬四千。
約於苦諦則是八萬四千法藏。
約於集諦則是八萬四千塵勞門。約於道諦則是八萬四千三昧陀羅尼等。
約於滅諦則是八萬四千諸波羅蜜。
四分法相該深若此。
五蓋理應高廣。阿毘曇那得判貪止欲界。
上地名愛上亦無瞋。此義已爲成論所難。
若上地輕貪名愛。亦應輕瞋名恚耶。
故知覆相抑異未是通方耳。今釋五蓋望於四分。
通至佛地。上棄五蓋相此是鈍使五蓋。
止障初禪。初禪若發此蓋棄盡。常途所論〓是此意。
利使五蓋障於眞諦。如前所明空見之人計所執爲實。
餘是妄語。乖之則瞋順之則愛。
即貪瞋兩蓋也。無明闇心謬有所執。
非明審知即睡眠蓋。種種戲論見諍無益即掉悔蓋。
即雖無疑後方大疑。何以故。
既執是實何所復疑。後若被破心生疑惑。
此五覆心終不見諦。呵棄此蓋蓋去道發。
證須陀〓。從初果去。取眞爲愛捨思爲瞋。
思惑未盡爲睡。失脱忘念爲掉。
非無學名疑。故知五蓋障眞通至三果。除此五蓋即是無學。
復次依空起蓋障俗諦理。
所以者何。沈空取證以空爲是。譬如貧人得少便爲足。
更不願好者。保愛此空即貪蓋。
憎厭生死捨而不觀。即瞋蓋。無爲空寂不肯照假。
乃至不識五種之鹽。名睡蓋。
空亂意衆生非其境界名掉悔蓋。假智不明名疑蓋。
此蓋不棄。道種智俗諦三昧終不現前。
此蓋若除法眼明朗。復次依中起蓋障於中道。
所以者何。菩薩貪求佛法。如海呑流無有厭足。
生名愛法起順道貪。
此名貪蓋。不喜二乘。大樹折枝不宿怨鳥。
是名瞋蓋。無明長遠設使上地猶有分在。
大論云。處處説破無明三昧者。初雖破後更須破。
無智慧明即睡蓋。菩薩三業雖無失比佛猶有漏失。
名掉悔蓋。初後理圓而初心智慧不逮於後。
是名疑蓋。此蓋不棄終不與實相相應。
此蓋若除眞如理顯。
開佛知見。此五蓋法不局在初心。地地皆有。
唯佛究竟八萬四千波羅蜜。具足圓滿到於彼岸。
故地持云。第九離一切見清淨淨禪。
若得此意蓋相則長。非但欲界而已。復次言語分別〓〓階梯。
前鈍利兩蓋是凡夫時所棄。
俗諦上蓋是二乘時所棄。障中道蓋是菩薩時所棄。
如此論蓋後不關初。地攝二論師多明此意。
果頭之法不關凡夫。
那可即事而修。圓釋不爾。何以得知。若爲上地人説。
應作法性佛現法性國。爲法性菩薩説之。
何意相輔現此三界。爲欲度此凡俗故。
論此妙法使其得修。若言不爾爲誰施權。
權何所引。若得此意。初心凡夫能於一念圓棄諸蓋。
故大品云。一切法趣欲事是趣不過。
欲事尚不可得。何況當有趣不趣。
釋曰。趣即是有。有能趣所趣故即辯俗諦。
欲事不可得即是明空。空中無能趣所趣故即辯眞諦。
云何當有趣非趣。
即是辯中道。當知三諦〓在一欲事耳。
今更廣釋令義易解。云何一切法趣欲事是趣不過。
欲事爲法界故一切法之根本。
如初起欲覺。已具諸法。心麁不知漸漸滑利。
不能制御便習其事。初試歇熱習之則慣。
餐啜〓忘。即便退戒還家求覓欲境。
覓不知足。或偸或劫或〓或貿。如是等種種求欲而生罪過。
若得此境大須供養。或偸奪求財。
或殺生取適。若其富貴縦心造罪。
若其貧窮惡念亦廣。欲罪既成適有此有。
則有生死應遍受果。随在何道欲轉倍盛。
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増長。十二因縁輪轉無際。
當知一切法無不趣欲。欲法界外更無別法。
當知一切五蓋如上説者。於初一念悉皆具足。
欲爲因縁生法其義可見也。
云何欲法界空。外五塵求不可得。内意根求不可得。
中間意識求不可得。内外合求不可得。
離内外求不可得。過去欲縁求不可得。
現在欲因求不可得。未来欲果求不可得。
横豎求之畢竟寂靜。欲即是空。欲空故。
從欲所生一切法亦即是空。空亦不可得。
是爲觀空棄利鈍蓋也既識己心一欲一切欲。
即識一切衆生亦復如是。且置餘道。
直就人道種種色像。種種音聲。種種心行。
種種依報。各各不同。當知欲因種別無量。
一人因果已自無窮。何況多人。一界如是況九法界。
一法如是何況百法。譬如對寇寇是勲本。
能破寇故有大功名得大富貴。
無量貪欲是如来種亦復如是。能令菩薩出生無量百千法門。
多薪火猛。糞壞生華。
貪欲是道。此之謂也。若斷貪欲住貪欲空。
何由生出一切法門。經云。不斷五欲能淨諸根。
如是觀時俗諦五蓋自然清淨。雖能如此未見欲之實性。
實非空亦復非假。
非假故豈有無量。非空故豈有寂然。空及假名是二皆無。
無趣無非趣。無趣者利鈍兩番五蓋玄除。
無非趣一番五蓋除得識中道。
又一番除無所斷破無所棄滅。而四番五蓋一念圓除。
破二十五有見欲實性。
名王三昧具一切法。是名圓觀棄於圓蓋。
如此法門名理即是。作如此解名名字即是。
初心此觀名觀行即是。如上訶色即淨眼根。
訶聲即淨耳根。訶香即淨鼻根。訶味即淨舌根。
訶觸即淨身根。棄五蓋即淨意根。
六根淨時名相似即是。三惑破三諦顯名分眞即是。
若能盡欲蓋邊底名究竟即是。
圓棄欲蓋既爾。棄餘蓋亦然。○第四調五事者。
所謂調食調眠調身調息調心。
如前所喩。土水不調不任爲器。五事不善不得入禪。
眠食兩事就定外調之。三事就入出住調之。
調食者増病増眠増煩惱等食。
則不應食也。安身愈疾之物是所應食。
略而言之。不飢不飽是食調相。尼〓經曰。
〓食太過體難迴動。〓惰懈怠所食難消。
失二世利。睡眠自受苦迷悶難醒寤。調眠者。
眠是眼食不可苦節。増於心數。損失功夫復不可恣。
上訶蓋中一向除棄。
爲正入定障故。此中在散心時從容四大故。
各有其意。略而言之。不節不恣是眠調相。
三事合調者。三事相依不得相離。如初受胎一煖二命三識。
煖是遺體之色。命是氣息報風連持。
識是一期心主。託胎即有三事。
三事増長七日一變。三十八七日竟三事出生名嬰兒。
三事停住名壯年。三事衰微名爲老。
三事滅壞名爲死。三事始終不得相離。
須合調也。初入定時調身令不寛不急調息。
令不澀不滑。調心令不沈不浮。
調麁入細住禪中。随不調處覺當檢校調使安隱。
如調絃入弄後不成曲。即知絃軫差異。
覺而改之。若欲出定從細至麁。備如次第禪門也。
若能調凡夫三事變爲聖人三法。
色爲發戒之由。息爲入定之門。心爲生慧之因。
此戒能捨惡趣凡鄙之身。成辧聖人六度滿足法身。
此息能變散動惡覺。
即成禪悦法喜因禪發慧。聖人以之爲命。
此心即能改生死心爲菩提心眞常聖識。
始此三法合成聖胎。始從初心終至後心。
唯此三法不得相離(云云)。觀心調五事者。
如前法喜禪悦爲食也。初觀眞諦所生定慧。
多爲入空消淨諸法。此是飢相。法華云。
飢餓羸痩體生瘡癬也。第二觀俗諦所生定慧。
多是扶俗假立諸法。名爲飽相。故云歴劫修行〓沙佛法。
是二觀飢飽不調。
中道禪悦法喜。調和中適無二邊之偏。是名不飢不飽(云云)。
調眠者空觀未破無明。無明與空合。
沈空保住。眠相則多。出假分別伏無明。
眠相則少。今中道觀從容。若斷無明一切善法則無生處。
塵勞之儔是如来種。不斷癡愛起諸明脱。
若恣無明無上佛道何由得成。
經云。無明轉即變爲明。行於非道通達佛道。
無明性明性無二無別。豈可斷無明性更修明性耶。
不住調伏不住不調伏。
即是理觀調眠也。合調三事即爲三番。
大經云。六波羅蜜滿足之身。調如此身令不寛不急。
大品云。樂説辯卒起是爲魔事。
不卒起亦是魔事。卒起者卒行六度是急。
卒放捨是寛。不急不寛是身調相。調息者。
以禪悦法喜慧命爲息。如大品云。般若非利非鈍。
若鈍名爲澀。若利即名滑。不鈍不利名息調相。
調心者。菩提心難得是爲沈。
菩提心易得名爲浮。非難非易是爲調相。
次約三觀調三事者。以微妙善心爲菩提心。
如前明四種菩提心。若三藏通教爲斷結入空以眞爲證。
此心爲沈。若別教化他出假分別藥病。
廣識法門發菩提心。此心爲浮。
若圓教觀實相理双遮双照。非空故不沈非假故不浮。
發如是心名爲調相。
調身者通教斷惑明六度爲急。別教出假分別爲寛。
中道不依二邊爲不寛不急也。
調息者通教慧命入空爲滑。別教入假爲澀。
中道不依二邊爲不澀不滑。復次約三觀各各調者。
初觀止身息心爲急滑沈。次觀身息心爲寛澀浮。
若能中適即成方便得入眞諦也。
第二觀止身息心爲急滑沈。
觀身息心爲寛澀浮。能止觀中適則成方便。
發道種智見俗諦理(云云)。中道止身息心爲急滑沈。
觀身息心爲寛澀浮。若能中適止觀從容。
即成方便得入中道見實相理也。
行者善調三事令託聖胎。如即行心未有所屬。
應當勤心和會方便智度父母託於聖胎豈可託地獄三途人天之胎
耶。○第五行五法者。所謂欲精進念巧慧一心。
前喩陶師衆事悉整。而不肯作作不殷勤。
不存作法作不巧便。作不專一則事無成。
今亦如是。上二十法雖備。若無樂欲希慕。
身心苦策。念想方便。一心決志者。
止觀無由現前。若能欣習無厭曉夜匪懈。
念念相續。善得其意一心無異。此人能進前路。
一心譬船柁。巧慧如點頭。三種如〓櫓。
若少一事則不安隱。又如飛鳥以眼視以尾制以翅前。
無此五法事禪尚難。何況理定。
當知五法通爲小大事理。而作方便也。
成論用四支爲方便一心爲定體。若然者四禪皆有一心。
一心無異。云何判四禪之別。
今不用此。若瓔珞云五支皆方便。第六黙然爲定體。
四禪倶有黙然亦難分別。
若毘曇用五法爲方便。五支皆爲定體。所以有四禪通別之異。
一心爲通體初支爲別體。
故云覺觀倶禪乃至捨倶禪。別支與一心同起。
得簡一心有深淺異。釋論同此説。
今亦用之。論文解五法者。欲者。欲從欲界到初禪。
精進者欲界難過。若不精進不能得出。
如叛還本國界首難度。故論云。
施戒忍世間常法。如客主之禮法應供給。
見作惡者被治不敢爲罪。或少力故而忍故不須精進。
今欲生般若要因禪定必須大精進身心急著。
爾乃成辧。如佛説血肉脂髓皆使竭盡。
但令皮骨在不捨精進。
乃得禪定智慧。得是三事衆事皆辧。是故須大精進也。
念者。常念初禪不念餘事。
慧者。分別初禪尊重可貴。欲界欺誑可惡。
初禪爲攀上勝妙出。欲界爲厭下苦麁障。
因果合論則有十二觀。若依此言與外道六行同。
但外道專爲求禪。今佛弟子用邪相入正相。
無漏心修還成正法。是爲巧慧。
一心者。修此法時。一心專志更不餘縁。決定一心非是入定一心也。
復次欲者欲從生死而入涅槃。
精進者不雜有漏名精。一向專求名進。
念者但念涅槃寂滅不念餘事。
巧慧者分別生死過患賢聖所呵。涅槃安樂聖所稱歎。
一心者決定怖畏修八聖道直去不迴。
是爲方便而得入眞。復次欲者欲廣化衆生成就佛法。
精進者雖衆生性多佛法長遠誓無退悔。
念者悲心徹骨如母念子。
方便者巧知諸病明識法藥。逗會適宜。
一心者決定化他誓令度脱。心不異不二。
復次欲者如薩陀波崙。欲聞般若不自惜身命。
精進者爲聞般若故七日七夜閑林悲泣。
七歳行立不坐不臥。念者常念我何時當聞般若更無餘念。
巧慧者雖有留難留難不能難。
如賣身魔不能蔽。隱水更能刺血轉魔事爲佛事即巧慧。
一心者決志不移不復二念也。
復次重説欲者。欲從二邊正入中道。
不雜二邊爲精。任運流入爲進。
繋縁法界一念法界爲念。修中觀方便名善巧。
息於二邊心水澄清。能知世間生滅法相不二其心。
清淨常一能見般若也。
此二十五法通爲一切禪慧方便。
諸觀不同故方便亦轉。譬如曲弄既別。
調絃亦別。若細分別則有無量方便。文繁不載可以意得。
今用此二十五法爲定外方便。
亦名遠方便。因是調心豁然見理。見理之時誰論内外。
豈有遠近。大品云。非内觀得是智慧。
非外觀非内外觀。不離外觀不離内觀及内外觀。
亦不以無觀得是智慧。
今且約此明外方便也。然不可定執而生是非。
若解此意沈浮得所。内外倶成方便。
若不得意倶非方便也
摩訶止觀卷第四(下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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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版:2003年5月20日